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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职业军官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军官职业化的辅助性制度,是军事人力资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军事革命的持续深入发展,世界各国军队体制编制不断调整优化,军事技术发展日益加速,军队建设对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更加依赖,文职人员在军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日趋凸显。
从军事历史上看,文职人员在军队早已出现。在我国历史上,《左传》中就有“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的说法,奚仲是专门为夏王制造所需战车的部落首领,这个部落不参与作战,只负责造车、培训车技等事务,可谓军队文职人员的萌芽。元朝枢密院的枢密使等职,明朝兵部五军都督府中的左、右都督,均为军队文官。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军队中都沿用“军属”制度,是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的雏形。在西方,英国先于十九世纪形成现代意义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历经百余年实践,已成为西方国家推行军官职业化的重要辅助制度。
从现实情况看,文职人员是世界军事大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一位高官曾说过,如果没有文职人员,美军的作战、训练与战备就无法进行。美军战略投送力量2013年数据显示,运输司令部文职人员19104人,占总人数13.8%;军事海运司令部文职人员5500人,占总人数 61.1%;空中机动司令部文职人员9482人,占总人数7.3%;军事水陆部署与配送司令部文职人员超过2000人,也占总人数50%左右。在文官控制军权、国防部统管三军的美国,《宪法》和《国家安全法》规定国防部长和副部长、助理部长,以及三军军种部部长都由文官担任,这些岗位虽然受党派政治影响不断更迭,但还是为高级文职人员实现个人价值提供了施展平台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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