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市荔湾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从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人数:共5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二)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
(四)科员职位的须现任科员职务;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3.上传材料: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初审后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于3月21日至23日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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