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财工院)拟定在编制限额内(衡编事计〔2017〕第35号)面向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8名专职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湖南财工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名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普通高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hnoffc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