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医院临床工作需要,根据《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永医发【2013】38号)及医院用人计划,经医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开招聘医技工作人员75名,护理人员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医技人员职位75名(南院39名,北院36名),护理人员118名。具体职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医技、护理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一)应聘条件:
1、医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职位的执业资格证,必须符合综合性医院执业类别的要求,同时还应具有二级甲等综合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以注册执业证为准)。
2、技士(师)职位,需三年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士(师)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
3、护理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不含助产)大专(三年制)以上学历(要求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起点),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护士执照,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执业护士执照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注册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前。
往届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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