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训学员待遇
(一)不需缴纳培养费用;
(二)享有法定节假日;
(三)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四)免费提供住宿;
(五)工资发放标准
1、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将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下拨款发放给培训对象。
2、社会化自主培训学员参照本基地同等级别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基地为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外单位委托培养的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医院参照本基地同等级别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由委托培养单位购买。
4、本单位的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社会保险由医院按相关标准统一购买。
5、所有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均参照长沙市中心医院职工同等标准发放餐费。
(六)其他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取得执业医师执照的住院医师学员在轮转科室单独值班或独立管床的,轮转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根据学员在轮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工作量、结合过程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金及晚夜班费的发放数额。
2、以长沙市中心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的,参照本院职工同等标准报销版面费。
3、旷工、休假、不按计划进行轮转、考核不合格者等按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管理条例扣除月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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