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发〔2017〕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为5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3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7名,初中教师82名,小学教师408名。
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见《2018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科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a.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b.耒阳市外的在编教师;c.有3年及以上代课(或民办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
(2)教师资格:有招聘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会计、电子商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2018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一)
(4)全日制中师毕业生不限专业;其他人员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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