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新区用人渠道,改善队伍结构,引进专业化人才,经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新区雇员。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职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全日制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认定。
报考职位要求具备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证书填写名称。
4.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参加工作2年以上。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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